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免责声明

一、服务说明

华体会手机登录及律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协会及律师”)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旨在为有需求者(以下简称“咨询者”)提供与民办教育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咨询意见此公益服务不收取费用,基于协会及律师的专业知识与可用资源进行,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法律代理。

二、风险告知

1、咨询者应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服务是基于咨询者的说明或提供资料所进行的,协会及律师假定该说明及资料是真实的前提下做出的咨询意见,但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2、本公益法律服务由协会及律师提供,咨询者知悉并理解本免责声明的全部内容。咨询者自愿承担因依据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建议、意见行事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后果。

3.协会及律师将秉持专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尽力提供法律服务,但受限于公益服务的性质、资源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免责条款

1、对于因咨询者自身故意隐瞒、虚构歪曲事实,或未能及时提供准确、完整的案件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

2、由于法律存在解释的空间、地区差异以及不断发展变化等特性,对于因法律本身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的修订、司法解释的变更、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特殊性等原因造成的咨询结果不准确或不适用于咨询者的特定情况,协会及其律师不承担责任。

3、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若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网络故障等)致使协会及律师无法正常提供咨询服务或服务结果受到影响,协会及律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协会及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仅基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若之后咨询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协会及律师对于因该重大变化或变更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不承担责任。

5、协会及律师提供的公益服务仅为初步法律咨询意见,不构成正式代理,咨询者对咨询意见的采纳及后续采取的行动完全由其自行决定。若咨询者依据咨询意见行事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结果,协会及律师不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咨询者未遵循完整的法律程序或未充分考虑自身特殊情况时。

6、协会及律师对因咨询者自身误解、错误应用所提供的法律、政策信息或咨询意见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法律纠纷等)不承担责任。

7、在任何情况下,若咨询者的损失或损害是由于第三方(如其他法律机构、政府部门、个人等)的行为、不作为或干预所导致,协会及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条款的解释

本免责声明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所有。

 

 

华体会手机登录

浙江省温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样本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 浏览:2959

字体放大字体缩小

        近年来,各界对民办教育如何分类、怎样管理未达成有效共识。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历经30年的发展,中国的民办教育已有相当大的规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数量均比上一年有所增长。分类管理最终走向如何,将会直接影响这个群体的发展。
       
过去五六年间,一些地区迈开步子先行先试分类管理,这些地区的探索,无疑为相关讨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今天我们梳理的是温州的经验。
       
分类管理,分别支持
       
民办教育对于温州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温州过去有学生150万,教师12万,每四个孩子就有一个民办学校就读。如果没有民办学校的支撑,温州两基普九、普及十五年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等进程都是将大大延迟。”2016年3月27日,在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高峰论坛上,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戚德忠演讲称,不管政府财政实力多雄厚,民办教育始终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非常灵活的机制。
       
据了解,在探索中,温州明确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分类标准和登记管理办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前者在民政部门登记,按事业法人管理,由政府给予购买服务(即按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标准,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一定的补助)。后者在工商部门登记,按企业法人管理,以高新技术企业类别享受5年免税政策,先交后返。
       
按照上述分类,温州出台了两类不同的扶持政策体系,包括财政、税费、土地供应、招生收费、金融信贷、会计制度、合理回报、产权流转、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
       
对待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温州均抱以大力支持的态度。例如在财政扶持上,温州设立了3000万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民办教育的扶持,两类民办学校都可以享受到专项资金的补助。
       
在融资方面,温州鼓励探索组建由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教育担保公司。鼓励民办教育协会组建担保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支持事业型和企业型的民办学校将学校设施、非教学设施、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师资待遇上,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工资。
       
在最受关注的产权和合理回报方面,温州明确提出“出资财产属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所有,出资人产(股)权份额可以转让、继承、赠与,但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回资金。”同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也可以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
       
据浙江省温州市教育局发布的信息,分类管理激发了社会兴办教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民间资金办学累计达60亿元,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民办学校新建项目已达21个。
       
翔宇教育集团总校长卢志文认为,总体而言,这松开了民办学校非营利属性对资本的道德绑架,也借助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政策扶持,让更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获得更多的办学要素聚集。此外,通过多种途径的体制改革创新,使得教育家办学成为可能,各种各样的有能力的社会机构,有情怀的教育个人他们都可以成为办学组织者。
       
改制借鉴国有企业股份改革
       
如何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如何完成“改制”是分类管理中的两大难点。
       
在营利性民办学校管理上,除了明确市场主体类型的选择、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名称以外,温州还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程序设置为必须经民办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并领取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后,凭办学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此外,温州还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运营基本制度: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依据市场机制办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享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产权与经济收益,按照企业机制获取利润。
       
“改制”方面,温州在借鉴国有企业股份改制的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改制为企业法人学校的办法(试行)》提出,有意向改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学校举办者先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学校,由原学校与新成立的企业法人学校签署协议,整体承接学生、教职员工以及相关的办学责任和义务,而后原学校进行资产清算,并申请注销。注销后的净社会资产则由温州市设立的民办教育公益基金会托管,并对不同类别净资产处置做出相应规定。
       
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担心政策难以落地执行,且改制还缺乏完整、规范的法律法规保障,届时土地出让金、资产改制转结的税费标准、合理回报等问题无法明确,民办教育举办者没有法律保障,因此一部分民办教育举办者对改制仍持观望态度。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此前就曾表示,从温州的试点来看,即便对民办学校原有的财产权利进行了保护,例如明确出资财产属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所有,并明确民办学校办学积累的所有权,但是配套的政策并不完善,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例如在工商登记过程中遭到拒绝等,仍有很多民办学校在“观望”中,推进并不容易。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7月,温州1000多家民办学校,有416所参加了分类登记。其中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374所,登记为营利性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42所,但绝大多数为培训机构。
       
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在修改中。新《民办教育促进法》会否给温州的民办教育带来冲击?吴华认为,修法完成后,全国上下会按照新法来实施。对于温州等试验区,国家层面应该会安排过渡性方案。如果新法和温州现行的改革方案差异太大,这可能会对温州的民办教育带来冲击。但具体冲击有多大,还得看这个过渡性方案怎么设置。


分享: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