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法律事务部、民办教育研究院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2012年05月11日 来源:华体会手机登录 浏览: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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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民协〔2012〕1号
关于调整法律事务部、民办教育研究院负责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王佐书同志不再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决定由胡卫副会长兼任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季明明副会长不再兼任法律事务部部长,由董圣足同志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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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送:协会领导、各部门、各分支机构)